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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人大代表朱兰娟向大会提了个建议:杭州应该加强汽车远光灯治理。她说,不要小看这样一个小小的细节,管理得好不好,就是一个城市生活品质的体现。
远光灯易引发交通事故
根据规定,汽车远光灯一般适用于机动车夜间在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的道路,像在光线较暗的国道或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使用,而在市区内由于照明良好,必须使用近光灯。但事实上,在杭州市区行车,开远光灯的情况并不少见。
朱兰娟说,汽车交会时开远光灯,强光直射司机眼睛,形成局部“盲区”,极易酿成交通事故。在现实中,不少交通事故就是因为远光灯所致。比如,2006年8月22日凌晨,发生在杭州皇冠大酒店门口的一起交通事故夺走了一条年轻生命,肇事司机说对面车灯太亮,根本看不见斑马线上有人。
远光灯使用有严格规定
朱兰娟在写这个建议的时候,特地找过几个老司机聊了聊,分析其中的原因。她说,两种人容易打远光灯:一是刚拿到驾照的新手,不知道如何使用灯光,乱打灯。二是有的司机明知违规用灯却依然我行我素。
朱兰娟查阅了相关法规,发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中,对远光灯的打设有明确规定。比如,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,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,在窄路、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。
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、坡路、拱桥、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,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。在高速公路上行驶,遇有雾、雨、雪、沙尘、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,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,不能使用远光灯等。
建议:学车严格把关
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整治
朱兰娟建议,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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